《你沒有被呼召嗎?》
圖/文:蔡頌輝
本文原載於《華傳》季刊第69期
華傳網誌:https://www.gointl.org/magazine-69.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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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國事業裡(如,宣教),「呼召」似乎等同「護照」,沒有它就沒有人能投身在其中。
呼召意味著,在神國裡工作的人,沒有一個是出於「自願」,而是神的揀選。正如耶穌在地上服事年間,曾經對門徒說:「要收的莊稼多,做工的人少。所以,你們當求莊稼的主打發工人去收祂的莊稼。」(太九35~38)工人會出去收割,是因為莊稼的主打發他們。若莊稼的主沒有打發,就沒有工人能有權柄去做這事。
因著呼召這個觀念,基督徒曉得且深信宣教使命和地上任何一個地上的事業不同——它是榮耀的、有價值的、是永恆的,參與在其中的人也應當在心態上決然不同。然而,在現實教會生活中,許多人對「呼召」的認識卻是很片面的。這不僅僅影響他們對宣教事業的理解,也深深主導著他們對宣教事業的投入程度和態度,所以筆者決定撰寫此文,再思呼召這神聖課題,希望有助認清人對呼召常有的成見,建立更健全的呼召觀,並啟發讀者追求活出與呼召相稱的生命。
1. 共同的呼召 VS 個別的呼召
從得救的順序來看,在人蒙召去擔起某項任務之前,他先被召悔改、接受神的恩典。耶穌提到自己的使命的時候說道:「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2)此話的意思不是帶罪人進行特定的宗教儀式(如決志禱告、受洗等),而是呼召人去過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以神為中心的生活方式,這包括成為聖潔(帖前四7;彼前一15),過有盼望的人生(弗一18,四4),去祝福別人(彼前三9),並且要為主受苦(彼前二21),最終要的獎賞(腓三14)。關於事奉的呼召,可謂悔改之呼召的延續,兩者既不可分、也不應該分開。沒有一個人是蒙召悔改,卻沒有被召去事奉的。委身於使命就是我們被召去過的新生活項目之一。得救不單改變了一個人行事為人的準則,也改變了他人生的目標,以及他對自己人生資源和自身才華的運用,以致他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與掌管歷史之主所定的最終目標有關。
以上是每一個神子民共同擁有的呼召,從微觀的角度而言,我們相信神對個人也有個別的呼召。個別的呼召是神宏觀呼召的一部分,好讓各人在神的大計劃中扮演獨特的角色。例如,神呼召亞伯拉罕去成為所有神子民的祖宗,神呼召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神呼召士師起來拯救被祂交在外邦人手裡的百姓,神呼召先知起來向特定的國家傳講信息,神呼召保羅去向外邦人傳福音等。每一個人都是在同一個大使命裡,卻不失個人的特色。可見,神國的事業不限於特定的職業和任務,它能以各種形式呈現。宏觀的呼召是神清楚在聖經中啟示的,個別的呼召則需要人自行尋求和判斷,包括評估神給各人的恩賜、經驗、裝備以及機會等等。
無論如何,所有的呼召都包含了神要人去完成特定的任務,而這任務也必定與神永恆的計劃有關。這個觀念顯示,從事神國事工主權完全在神,唯有祂所揀選的人有資格和權柄去做屬天的工作,也因為這樣,服事是一項神聖的使命。
2. 過度狹隘的呼召觀
筆者發現一般信徒對呼召常見的迷思有兩種,一是過度狹隘的呼召觀。上週末,在筆者參加的一個小組聚會中,主持人帶領著大家進行討論:「你認為什麼是呼召。」隨即,便有一位組員回答:「呼召就去要人去讀神學、當傳道人。」在一些信仰較初潛的信徒當中,這個觀念蠻普遍的。對他們而言,「呼召」就是神在特定的時間、地點,召喚特定的人去做特定的事,而所謂「特定的事」往往就是指全職服事。
無疑,全職服事確實需要呼召。神學院在面談報讀者的時候,通常也會問:「你有神的呼召嗎?」一個全職服事者若不清楚呼召,很容易就被所遇見的困難、挑戰擊退,或因工作沒果效而灰心喪志。然而,將呼召局限於全職事奉是非常狹隘的觀念,這觀點走到極端,便很容易將神國事業和一般事業聖俗分化。難道那些帶著使命去職場工作的人也算「世俗」嗎?
3. 過度廣泛的呼召觀
另一些人則嘗試將呼召放大。大家一定聽過「信徒皆祭司」這句話,它不單強調信主的人不需要透過特定的媒介(如神職人員)才能與神連結,也強調每一位基督徒都有權柄服事神,不管他是不是「神職人員」。因此,除了一些違背聖經道德原則以及與信仰抵觸的職業(如異教有關的)之外,任何職業都可以是事奉神。神不只是宗教領域的主,更是創造和掌管宇宙萬有的主,就好像在創造萬物之後,神就把亞當安置在伊甸園,並要他修理看守(創二15)。
此外,一些看似偶然的遭遇,背後也有神無法即時測透的計畫。約瑟被哥哥們無辜陷害,被賣到埃及,後來神使他成為宰相,為挽救多年後面臨飢荒的雅各家作了準備(創四十五5~8)。在被擄回歸時期,身在異鄉的以斯帖被選為波斯皇后,這看似一個與信仰無關的身份,當以色列人面對滅族危機的時候,末底改便看出其中有神的旨意(斯四14)。因此,持此觀點的基督徒常強調,我們無論做什麼,都有神的呼召。
有這種覺悟無非是好事,可是,在一般的職場上,有呼召和沒有呼召又有什麼差別?這會不會讓呼召淪為純粹一個抽象的概念和口號,而沒有任何實質的意義?
4. 活出有呼召的人生
上述討論可見,我們不應該過度將呼召狹窄化,但也不能讓它廣泛到一個程度,把任何一種形式的工作或態度,只要是基督徒做的,都冠上「呼召」的名堂。我們應當視所做的一切為呼召,但也必須將呼召的特質注入其中,切勿僅有名而無實。以下是筆者認為一個真正有呼召的人必有的表現。
首先,雖然一個視人生為呼召的人可能和世人從事相同的工作,但他們在動機及目標上和世人有別。世人工作為賺錢、或為理想、或為屬世的其它目的(其中有一些也是善的,如服務人群),神子民終極的目標卻是榮耀神。既是如此,當他所做的無法達到這個目的的時候,他就會檢討和改進。同樣的,在這個過程中他若發現任何事物阻擾了他去達到這個目標,他也會去克服,必要時甚至改換跑道。
其次,一個視所做一切為呼召的人會以聖經的道德與信仰為行事原則,他們拒絕進行任何有違真理的要求和做法,即使那在社會上不被視為有錯。
第三,呼召的觀念應該影響著基督徒生活每個領域,包括如何安排自己的時間、如何管理金錢、以及如何面對他的同事及所接獲的任務。一個視所做的一切為呼召的人,會努力按照神對人的設計去經營生活——該工作的時候工作,該休息、該給家人的時間,他也會分別出來,因為知道我們不僅僅是靠工作的成就和業績來榮耀神,而是以自己的生命來榮耀神。在金錢的管理方面,有呼召者不會以積攢財富的方式來理財,他也不會將所賺得的全部金錢用於提升自己的物質(即便他有權利這樣做),反之,他會按照神在聖經啟示的心意來理財。在工作上,他曉得自己「受差」不只是把工作做好,也是受差去服事身邊的人。
第四方面,如果我們真的視所做的為呼召,我們應該勇於作出新的嘗試,這包括在工作的內容上,以及在待人處世上,目的是讓自己能更好地實踐使命。
最後,讓我簡單回應一個經常被問到的問題:「如果我感覺到『被呼召』去做某件事,我怎麼知道那是出於神還是我個人的衝動?如果去做了而實際上那不是神的感動怎麼辦?」⋯⋯我認為,如果這個感動是關乎比較重大、需要做各種準備、或牽涉廣大的人與事的決定(如,舉家去國外宣教、開拓新的教會等),那確實要需要更多深入的考慮和印證。但如果有感動去做的事,是隨即可以做到的(如,向某人傳福音、或奉獻支持某個事工、或看見需要而想一行動幫助某人),那大可隨即感動去行動,說不定猶豫一下就錯過了服事的機會。神所要我們去做的事,絕不限於神秘的「感動」,祂早已在聖經清楚指示了。
依以上看,你所做的一切是一個普通的工作?還是神聖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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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艋舺龍津宮旁邊的老房子
上圖為艋舺龍津宮旁邊老房子(地址為臺北市長沙街二段182號)的近觀,攝於2020年7月,圖片源自 Google 地圖。
中圖由謝永乾攝於2017年10月21日,艋舺龍津宮順正府大王公聖誕出駕遶境,圖片源自 Google 地圖。當時張哲生在現場直播的影片:https://fb.watch/4FraXS_uCG/
下圖由張哲生攝於2021年4月4日,可以看到艋舺龍津宮旁邊的三棟老房子已被夷為平地。
1825年建廟的艋舺龍津宮歷經多次遷建,目前坐落在台北市萬華區長沙街二段184號(正面對艋舺福德宮)的仿古建築乃落成於1993年,主祀順正府大王公,組織型態採管理人制,祭典日期為順正府大王公之誕辰~農曆九月初五。
艋舺龍津宮舊名「王公宮」,創建於清道光丙戊年(西元1825年)由福建晉江縣五店市經商者,自祖廟分香至艋舺帆寮口(今長沙公園)建廟。日治末期,1944年,日軍以須建構防空設施為由,將廟堂拆遷,俟於二戰結束後,始由先賢會聚地方紳士商行集資,將廟堂重建於當時的台北市環河南街147號。
1973年,配合台北市政府「萬大計畫」拓寬道路,奉仙指示再度遷移至第二水門堤防外。14年後,1987年,為配合市府之築堤防政策,該廟第三度遭到拆除。
嗣經執事委員及信徒聚會以達共識倡議,擬定與聖德宮(福德正神)一併覓地重建方案;尌以有限之遷移補償費,召募四方虔誠信徒以及地方紳士商行捐助,集腋成裘,於現址重建宮廟。
遂於1987年破土興建,歷時6年,至1993年落成,廟貌堂皇,殿宇華麗,永典奠基。
艋舺龍津宮主祀「順正府大王公」,亦稱「護國武惠尊王」,姓黃名志,廣東潮州人(祖籍江夏宗派),生於南宋淳熙13年(西元1186年)農曆九月五日,隨父遷居青陽洪圖村,16歲時異於常人,逢遇仙人相助,習得道術仙法,文武雙全,扶助大宋有功。
宋寧宗庚辰年(西元1220年)正月初四,昇天成道,得年34歲。後人以「御冠彌盜」、「護國保民」稱之,顯化於貴陽山「石鼓廟」。成道後屢屢顯靈感應,護衛晉江一帶百姓,深受百姓景仰並稱之「大王公」。
宋恭帝已亥年(西元1275年),大王公受封「江夏護國清遠上將軍」及「武惠王」。元世組辛已年(西元1281年),受封「殿前太尉」。明成祖甲辰年(西元1424年)受封「慈濟顯烈明王」。
西元1631年,明嘉樂年間,內監三保大人征琉球時,戰艦多次岌危,幸其佩帶之大王公香火顯應,凱旋奏上勒封「順正府大王公」乃賜帽袍並帶劍印之勳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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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中的「完美」與「誠意」》
圖/文:蔡頌輝
(本文原載於《華傳》第67期,2021年1-3月: https://gointl.org/magazine-67.php#imission)
「在這個特殊時期,我看到好多教會都用Zoom,唱詩的時候就從YouTube挑幾首詩歌,大家跟著唱,簡單得多,不如我們也這樣做。」
歐洲疫情惡化,宣教工場忽然宣布封城,團契同工們在會議中討論接下來線上主日崇拜的安排時,有同工提出上述建議。無疑,他的建議是最簡單、最及時、效果又不錯的方法。從YouTube上所選的敬拜詩歌都是專業的團隊製作的,無論唱功、演奏、錄音、帶領的技巧都比我們自己的弟兄姐妹親自做來得好。不單如此,這樣做還省了我們很多練習、錄製和剪輯的時間。這個講求「方便」的建議若可被採納,那其實講道環節也可以直接在網上找個適合的講道視頻來取代本堂牧者的講道。通常我們請外來的講員還要給講員費,現在不單這個可以省了,而且還能「請」到平時很難請到的「大講員」,他們隨便一篇講道都比很多本堂牧者精彩,那些原本花在預備講道的寶貴時間,還可以用來做更多的個別關懷、推展其它事工,或處理其它平時沒有時間處理的事務。何樂不為?再說反正無論是自己人或別人帶敬拜或講道,參加者都是一樣看屏幕,不是嗎?
不過,這個聽起來非常聰明的建議最後還是被作為牧者的我否決了。我堅持要有自己的敬拜團在鏡頭前帶領敬拜,然後透過預錄或直播的方式帶領參與線上聚會的弟兄姐妹一起敬拜。為什麼?答案很簡單,神子民事奉神應該有什麼樣的態度?我們是看中哪種方法又容易、又好、又省事?還是我們看重那事奉是不是我們自己獻的?
不久前同一個老朋友聊起現在這種許多教會常用的敬拜模式時,他說:「這種能叫帶敬拜嗎?不就是播歌嗎?」我從社交網站上看到,有教會已經把原本帶敬拜的事奉,在線上聚會中改成了「選歌員」。
在繼續討論下去之前需先聲明,我能體恤許多小地方的資源有限。筆者所在的德國,就有許多較小的城鎮,那裡沒有華人牧者、信徒中也沒有音樂人才和設備,連聚會的地方也很受限(在學生宿舍或公寓裡),只有幾個基督徒在勉強維繫著團契生活,有些則透過國外的牧者定時給他們連線查經和禱告。在這些種種條件的限制下,他們使用YouTube播放詩歌作為敬拜,或從網路上播放講道視頻,我完全可以接受。我真心認為科技的發明大大彌補了網路之前的許多牧養上的缺口。然而,那些可以自己做得到的,我認為必須自己做。
科技的發明雖然提供了很多方便,可是人一但不警醒,就很容易濫用,而且扭曲了我們該有的心態。筆者還在宣教神學院教學的時候,就常發現學生大量拷貝網路上的資料當作作業交上來。還有一次,我在批改學生作業的時候,感覺到其中一段文字非常熟悉,於是把文字貼在谷歌上搜尋,結果發現那是我本人在網路發表的文章。學生竟然把老師所寫的東西當作是自己寫的交上來給老師!
尋求「既好又方便」與要求「自身所獻」是兩種不同的事奉心態,兩者的根源在於對完美和誠意的考量。
一、所獻的必須「完美」
無可否認,使用現成的作品比較「完美」,而好的品質的確是事奉者對事奉該有的基本要求。這讓我們直接聯想到舊約聖經中對完美祭物的要求。利未記論到祭祀條例時提到獻祭最基本的條件就是祭物必須是沒有殘疾的(利一3,10,三1,6等)。這要求背後最的神學含義,就是反映出對神完美屬性的尊崇,正如一般被視為概述主題的經文所述:「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十一45)當亞倫的兩個兒子拿答和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向神獻上凡火的時候,神就降火把他們燒滅(利十1~2)。在第二聖殿時期,神透過先知瑪拉基責備當時的祭司,因為他們將瞎眼、瘸腿的、有病的、搶來的獻上為祭。(瑪一8,13)神對此深感恨惡,巴不得有人把殿門關上,不讓他們來獻祭(瑪一10),而且還說要把他們與祭牲的糞一同除掉(瑪二3)。
值得注意的是,聖經所要求的這些祭物都必須是獻祭者從他自己的所有中獻出來的,聖經從來就沒有允許獻祭者以別人的完美祭物取代(注意瑪拉基書對祭司的譴責中也提到了「搶來的」,參一13)。這可以從律法給不同經濟狀況的家庭的要求差別看出來,有人獻牛、獻羊,較窮的人也可以獻斑鳩或雛鴿(參利一14)。換言之,神所要求「最好的」,是獻祭者的能力和所擁有的一切中的最好,而不是和別人比較之下的最好。這一點提醒事奉神的人,在考慮獻得好不好之前,必須先確保那是自己親手獻的。
二、所獻的必須有誠意
獻上一個「完美」的祭,和一個自身所獻的「最好」的祭之間的差別在於誠意。
想像你是一個很會做飯的人,有一天你要請人吃飯,你會不會去超市裡買一些冷藏的現成食品,放進微波爐裡熱一下然後請大家吃呢?除非是非常緊急的情況,大家要趕著吃,或一些重要的材料不足,不然的話,你豈不會盡自己的能力獻出最好的手藝?更何況事奉是做神國的工、敬拜是獻給神呢?
這就是為什麼我堅持每週在自己目前的團契講道。在我到這裡服事之前,團契沒有牧者,弟兄姐妹就從YouTube選視頻來觀看。2017年我來了之後,除非有特約講員(但因為德國很缺華人牧者,所以很少有機會請外來講員),否則我每週都講道,連出差到其它城市或國外,我也提前把講道錄好發給同工屆時播放。這樣做,並不是因為我自認講道比別人好,而是我要求自己每次的事奉都必須「現做的」、新鮮的。疫情下,在線上請講員也比較方便,儘管效果差不多(大家都是對著電視或電腦看視頻),但我還是要求講員必須是現做的。
三、在不完美中求完美
討論至今,相信我們都可清除看出「完美」和「誠意」之間的輕重。如果可以做到既完美又有誠意最好,但那境界既然不容易達到,「誠意」務必是優先考量。不單如此,一個有誠意的事奉,必然會越來越完美。
以我們在疫情下的經驗為例,當德國開始宣布禁足令之後,我和資訊部同工便開始研究線上聚會的進行方式和技術問題。開始的第一週,我們在家裡作直播,但因為網路信號不佳,結果只能傳送歌詞和講道PPT畫面,現場錄像的畫面不動。後來我們商討後決定改用預錄,但是花了很長時間做後製,而且也出現許多狀況和錯誤。我們繼續改進,等到最基本的條件(字幕、聲音、畫面清楚傳達)達到之後,我們開始追求更美、更好的果效和更快速的製作方式。直到最近我們還在改進現場收音問題,尤其是多種不同的樂器同時配搭時,起初產生許多噪音和回音,於是我們為此而添購了新的器材,效果已大幅度提升。可見,當我們堅持「自身所獻」的時候,我們所獻的品質就越來越完美。如果我們從一開始就採取「方便」而「完美」的方式,我們永遠沒有學到這些技巧,也無法在這個事奉上長進。
筆者認識很多宣教士都是完美主義者,連我自己也是。一般而言,完美主義者給自己和別人增添很多壓力,而且可能帶來事奉團隊上的衝突,尤其在教會的事奉上,由於大家都不是受薪的,有時候還會有人因此而退縮,這些都是筆者親身經歷過的。事奉久了,這種心態也跟著有所調整。至今我仍然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我對於自己的手做出來的東西都有一定要求,不僅僅是在美術上、音樂上、講道上、教學上、講義上,或者甚至只是週報上的排版和標點符號。以前,我會把對自己的要求也加諸在其他同工身上,但如今我已改變,學習從中去欣賞「不完美中的完美」。儘管成品不一定能達到專業的水平,但看見弟兄姐妹背後的心思、努力、代價、配搭,齊心把一件事做好,那些要比成品的完美更美!反之,如果一直使用既方便又完美的方式,會不會導致弟兄姐妹變得更加懶惰而不求長進呢?
願神常常提醒我們,也願每一個服事神的人常保持清醒的思考,知道到底在神眼中何為美。對我而言,我寧願獻一個跟別人相比之下不太「完美」的祭,也不要獻方便的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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